我在派出所扣押的东西找不到了,应该怎么做?
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处理如下:1、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产和文件的,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,作出扣押决定;2、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产和文件的,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;3、但扣押财产、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,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作出扣押决定;4、扣押物品、文件、邮件、电子邮件、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,不得使用、更换、损坏或者自行处理;5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,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和网络服务单位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好,可以及时起诉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根据责任和损失理赔
>
吴律师手机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吴律师微信号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